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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姆大意导致两月大婴儿重伤死亡 被诉过失犯罪

[日期:2011-08-05] 来源:检察日报  作者:林丽 吴思 [字体: ]

      本报讯(通讯员林丽 吴思)保姆看护大意,造成两个月大的男婴重伤,最终死亡。日前,福建省福清市检察院以过失致人重伤罪将犯罪嫌疑人潘国英提起公诉。

  潘国英是江西人,经家政服务部门介绍在福清市梁某家做保姆,负责看护两个月大的婴儿小康。今年2月24日,潘国英来到梁家的第三天,为小康清理粪便时不慎将其头部撞到墙上,潘国英吓了一大跳,庆幸的是小康没有哭闹,如往常一样。潘国英觉得无大碍,没查看小康头部是否受伤,继续为其清理。其间,潘国英担心盖在小康身上的毛毯掉到水盆里,将其往上翻。清理完毕后,潘国英将小康放到床上,发现毛毯恰好盖住小康的口鼻,立即拉开毛毯,但此时小康眼睛闭着,全身软软的,没有任何反应,潘国英立即打电话告诉小康的母亲梁某。梁某匆忙赶回家,与保姆一起将小康送到福清市妇幼保健院。医生马上给小康进行检查,发现其呼吸、心跳均已停止,采取抢救措施后让其转到福建省妇幼保健院,可小康的情况未见好转,一直深度昏迷。5月24日,小康死亡。

  经福清市公安局法医学鉴定,小康因口鼻等呼吸通道被堵,引起机械性窒息并发缺血缺氧性脑病,持续深度昏迷,最终导致脑死亡。小康因缺血缺氧性脑病引发的各种并发症,其损伤程度属重伤。


编辑:杨卫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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