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浙江破获特大假烟案涉案金额达4.5亿元

[日期:2008-04-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浙江在线04月16日讯 这是一个家族式犯罪团伙,妻子、舅佬、表弟都一一参与其中。

  他们的反侦察能力和隐蔽性极强,从来不用真实身份,运输过程中连续更换牌照,对公安的侦查手段了如指掌。

  他们还是一个有着复杂社会关系的犯罪团伙,曾经两次被抓,但都能疏通关系,只以罚款和缓刑论处。

  虽然案件的生产、销售都不在浙江境内,只是运输假烟的车辆途径浙江,但是,浙江警方突破重重困难,历经十个月,转战八省市、驾车行程数万公里,成功破获了这起系列假烟案件,摧毁通往北京、河北、天津等北方的假烟运输网络和通往上海的假烟运输网络,捣毁了上海的中转仓库1个,已抓获犯罪嫌疑人12人,涉案金额高达4.5亿元,认定案值近1200万元。

  这是一起系国家公安部和国家烟草总局督办的案件,也是浙江省卷烟打假历史上案值最大的案件,在全国也是为数不多的典型案件。

  案件回顾

  2007年4月28日晚22时许,长兴烟草专卖局根据举报,会同高速交警在杭宁高速浙江长兴夹浦收费站查获了一辆斯太尔集装箱货车,车内有“小熊猫”、“红双喜”等品牌的假冒伪劣卷烟48164条,经估价,该车假冒卷烟标值达230余万元。由此,这起生产、运输、销售假烟案件浮出水面。

  经审查,当晚参与运输的驾驶员郭A和龙某都是由郭B、李某指挥调度。而郭B、李某正是郭A的哥哥和嫂子。郭B、李某在北京有店面,开设配货站,以物流配货生意为掩护,从事向北方、上海等地运输假烟活动。专案组立即转战北京、河北、山东,经过半个月的侦查,于2007年5月30日将犯罪嫌疑人郭B和李某抓获。

  通过对郭B的进一步审讯发现,指挥郭B运输假烟的上家是福建云霄县的“阿伟”和“小强”。专案组通过数月的艰苦甄别,终于确认了这两人的真实身份,于是展开了对“阿伟”和“小强”的全面追捕。

  2007年10月15日,专案组历经20余天的侦查,将“阿伟”和其下家方某抓获。随后,专案组又多次深入云霄县山区,于2008年1月14日成功抓获“小强”。2008年2月22日,另一名涉案人员“阿伟”的妻子也被抓获。至此案件告破。

  目前,有8名犯罪嫌疑人已判刑。主犯“阿伟”和“小强”等人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之中。

  据专案组介绍,事实上,这起案件并不是孤立的,曾经发生在温州的“2007.4.17”案、嘉善的“2007.4.27”案和江苏扬州的“2006.10.30”等生产销售伪劣产品案均系同一团伙所为,但这些案件都已经被当地政法部门以个案结办。

  这究竟是怎样的一个胆大包天的团伙?

  供货、包运、运输车队均任人唯亲

  据专案组介绍,这个犯罪团伙系家庭式团伙作案,任人唯亲,因为按照犯罪嫌疑人的说法:要干这一行首先必须靠得住,其次必须愿意干。

  在供货包运方面,主要犯罪嫌疑人“阿伟”将具体负责指挥调度车辆的工作交由其姐夫的外甥负责,将包运安全交由其舅佬负责,将财务和帐目管理交由其妻子负责,将上海分货的工作交由其表弟负责等等。

  在运输车队方面,在北京郭B的配货站和车队中,郭B将管理配货站的工作交给前妻管理,帮其运输货物的是其弟弟和朋友。

  复杂的社会关系,让他们两次被抓都轻松过关

  在这起案件的侦破中,让专案组比较惊讶的是,主要犯罪嫌疑人“阿伟”还有着复杂的社会关系,其两位兄弟都在云霄县当地政法机关任职。

  据悉,2006年底,郭B的车队有一运输假烟的车辆在河北沧州青县被抓,“阿伟”利用北方的社会关系,经疏通以罚款35万元放人放车;江苏扬州“2006.10.30”案的七名犯罪嫌疑人有四人被判缓刑、三人取保候审,处罚明显畸轻。

(本文来源:浙江在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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