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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视镜“照”出的罪恶--陕西省镇巴县“7.3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侦破纪实

[日期:2011-08-16] 来源:西部观察网  作者:姚于强 [字体: ]
    7302140分许,当浓浓的夜幕笼罩大地时,喧嚣了一天的镇巴县城总算逐渐平静了许多,夏季的小雨打湿了所有的街道,汽车偶尔穿梭其间,过后瞬间又恢复了山城特有的宁静。

回家的胡某像往常一样通过红绿灯路口时,一场突如其来的横祸正悄悄向她袭来……

          雨夜案发   车辆逃逸

7302146分许,镇巴县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值班民警接到“110指挥中心指令:在城区东岳桥头十字路口发生交通事故,人员死伤情况不明,肇事车辆逃逸,要求立即出警。

案情就是命令。接警后,事故值班民警立即向大队领导作了汇报,局党委委员、交警大队长付正奇带领副大队长熊智及事故科民警迅速赶赴事故现场。现场位于县城东岳桥头十字路口,除了看到留在路面上的血迹和一个残缺的银灰色车辆左后视镜外,就是横躺在马路中间被撞伤当场死亡的受害女子,根据现场一目击者描述,肇事车辆为一辆银灰色越野车,由南向北行驶,而肇事车辆早已消失在了茫茫夜色中。

                                           案情重大   连夜摸排

车祸造成一人当场死亡,而肇事者却全然不顾受害人的死活,在夜幕的掩护下消失得无影无踪。此案案情重大,性质恶劣,付大队长立即向县公安局领导作了汇报。局党委书记、局长覃小毛得知这一警情后,当即指示:迅速调集警力,全力侦破此案。

随后,镇巴交警大队迅速成立了镇巴县“7.30”交通肇事逃逸案件侦破工作领导小组,立即启动了重大肇事逃逸应急预案,大队长付正奇向渔渡、杨家河中队及大河垭、九阵执勤点下达拦截肇事逃逸车辆的指令,要求各拦截点逐车进行比对排查。同时,由治安、交警、巡警、派出所民警组成的城区和追逃小组立即展开工作。要想在茫茫车海中寻找一辆无特征的肇事车辆,难度显然很大。排查小组冒着瓢泼大雨,从城区两头向中间进行“地毯式”搜索排查走访,生怕漏掉了每一个蛛丝马迹,办案民警带着现场遗留的后视镜连夜走访了数家汽车修理厂,通过对后视镜进行认真拼凑后,发现标有起亚标志,据此初步断定肇事车辆为一辆银灰色起亚车,缩小了排查范围。两个追逃小组分别从南北方向进行追击搜索,并抽调民警对全县所有同类型车辆及重点施工单位的车辆、煤矿外来车辆进行了排查,然而经过6个多小时的奋战,肇事车辆就像瞬间蒸发了一样无影无踪。

                         科技显威   目标锁定

案情一时陷入僵局。而就在这时,有民警注意到:有关“7.30”肇事逃逸案的传说在镇巴的一些网络媒体上膨胀般地传开了,各种猜测、谣言此起彼伏,许多网民甚至对公安民警的侦查能力提出了质疑。因而,每个专案组成员都感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

就在民警们一筹莫展的时候,从另一路侦查小组传来消息,对现场提取的车辆左后视镜进行细致比对和走访,肇事车是一辆原装进口的2006款起亚佳乐MPV车,据掌握的情况,本县籍的这种车型根本就没有。根据这一线索,付大队长顾不得休息,立即召集专案组成员在大队召开了案情分析会,结合排查情况,专案组分析认定肇事车辆应该是一辆途径县境的车辆。肇事车辆不是本地车,如不及时破案,肇事车辆逃往外地,将给侦破工作带来更大的难度。可茫茫人海,上哪找这车去呢?

这时,大队监控中心民警传来了一条振奋人心的消息:通过对发生交通事故时段的监控录像和沿途相关视频资料的反复回放甄别,一辆渝FQ1778号银灰色小车经过事故发生路段时的时间与交通经过发生时间基本吻合。通过公安网查询该车信息,正是2006款起亚佳乐MPV车。

得到这一线索,民警们长长舒了口气,案件总算有了突破。警方断定,肇事车辆极有可能就是这辆车。

                       顺藤摸瓜   案件告破

根据监控录像锁定的嫌疑车辆,专案组兵分三路开展侦破工作:一路由副大队长熊智带队,对车辆经过线路可能藏匿的地点开展搜索。根据查询的车主信息,于731450分出发,驱车1000余公里赶赴重庆奉节县,在当地警方的大力协助下,首先寻找到肇事逃逸嫌疑人家属,通过做大量思想工作和大面积的拉网式排查,于82日上午在重庆市巫溪县发现渝FQ1778号银灰色起亚佳乐车,该车左侧后视镜脱落,车体有明显碰撞痕迹,与“7.30”重大交通肇事车辆特征完全吻合,随即予以暂扣。另一路对嫌疑车辆经过的路段从收费站逐一调取录像资料进行排查取证,形成了比较明晰的证据链。第三路对肇事逃逸嫌疑人进行抓捕。虽然查获了肇事车辆,但肇事嫌疑人却迟迟未露面,通过向嫌疑人家属不断的做工作,得知肇事逃逸嫌疑人正在山西太原、临汾一带活动,82日,付大队长带领专案组民警驱车1500余公里赶赴山西对肇事逃逸嫌疑人进行抓捕,在强大的追逃攻势下,犯罪嫌疑人又逃往了重庆奉节县。8315时许,犯罪嫌疑人冉某已在重庆市奉节县被抓获。至此,“7.30”重大交通肇事逃逸案宣布告破。

         罪恶难逃   必将严惩

到案后,自知罪行已经败露的肇事驾驶人冉某,向办案民警供认了自己肇事逃逸的犯罪经过。

据其供述,案发当日他驾驶肇事车,自山西太原返回重庆奉节县家中。行至案发地点时,将一行人撞倒。肇事后他没有停车,趁天黑驾车抄便道仓惶逃逸。惶惶不安的冉某万万没有想到,一个残缺的后视镜让他的罪行败露,仅仅4天就落入法网。

罪恶逃不掉,等待冉某的,必将是法律的惩处!


编辑:寇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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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点夸张 本人纯属自首   (胡江海 ,09/17/2011 18:06:16 )
  人的一生难免失误 只要认识到错误 能接   (王飞 ,09/15/2011 09:37:10 )
  交通事故本属意外 自首可从轻处理 本人   (李平 ,09/15/2011 09:32:3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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