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 张小东 李炳生)楼盘没有齐全的证件就堂而皇之的卖房子?这种荒唐事件发生在白河县。近日白河县部分购房者向本社反映,当地无证售楼现象严重,开发商为了尽快回笼资金,不少楼盘在没有打地基的情况下就已经开始预售期房。明珠国际、安康阳光、岭南公寓在没有完全取得“五证”的情况下便开始售楼,且部分楼盘已经售完。
开发商玩起“穿越”
记者来到该县的明珠国际售楼部调查情况,该区位于白河县公安局旁边,在售楼处记者受到工作人员的热情接待,她向记者做了详细的讲解:“我们一期总建筑面积26800多平方米,二期刚刚动工,我们楼盘所在地是山水龙脉,财富宝地,采用高层大空间设计,结合超大地区优势和建筑面积,高层是住宅下面是商铺,现在我们楼盘现在卖的是期房,均价在每平米2800元到3500元之间,最高价位是3600多元每平方米,贷款的话要首付40%,不过还要等一段时间才能办理这业务,我们楼盘的《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还没有办好,因为一开始我们老板规划的是20层的商住楼,现在要盖24层所以补办手续还要一段时间。”
她还介绍说:“如果全额付清我们还有优惠,每平米最高可以优惠120元,到明年年底可以交钥匙。证件不全你也不要害怕,我们开发商老板姓黄是我们当地很有名气和势力的人,这证件对他来说是个小事情,只是时间问题,就是我们全县的房地产开发商的‘五证’也没有几个齐全的,这些你们就不要害怕。”
当记者提出要看该楼盘其它证件的时候,
随后记者又来到安康阳光楼盘一位售楼先生的回答也与采访前一位的工作人员的不谋而合,他告诉记者:“我们的一期基本已经卖完,就剩两套还没有售出,二期现在正在打桩也在热定当中,明年年底交房,先预定的我们还有优惠,希望您快点确定下来,不然等一段时间就没有了。”
当记者询问售房先生“五证”时,售楼先生却说:“我们楼盘的手续很齐全,证件在老板那里,这些你们可以放心我们老板是当地人”。
在安康阳光楼盘施工现场,记者看到,其建筑物仅仅刚开始打桩,距地面大约还有1层楼的距离。记者就这一点咨询相关人士,相关人士表示“这种情况是无法领到预售证的。”
最后记者跟随投诉的群众又走访了岭南公寓的一号楼、二号楼、三号楼,该楼盘建筑在国道316线旁边,该楼盘都基本已经封顶工人们还在紧张的赶工,据当地群众反映:这些开发商都是私自盖楼当商品房来卖,都是些小包工头和县里有点钱权的几个小老板合资盖的楼,以低廉的价格出售,最基本的售楼门面都没有。
记者在岭南公寓一号楼盘的负责人姓
显然记者在和唐某交谈中,他有意避开记者询问“五证”的问题,这背后隐藏着什么呢?白河县商品房开发之混乱,楼盘背后的利益纠葛错综复杂,房地产项目的高额利润令各路人马都萌发了“分一杯羹”的愿望。而这些唯一被忽略的是广大购房者的权益。
不管是钱、权、势、同样都不能成为五证不全的挡箭牌,因为其中涉及到的是购房者的利益,五证不全的楼盘,对于购买者买了房子到时候能不能拿到手,拿到手的房子会不会证件不全,购房者买了房,房产是否是购房者的……如此多的疑问,在明珠国际售楼中心的售楼小姐就简简单单的一句“我们老板有钱有势”便解决了购房者所有的问题吗?刚开始动工的安康阳光的二期工程又能办理下来几个证件?南岭公寓为何迟迟拿不出手续呢?然而“为人民服务”的白河县政府职能部门又能拿什么来为这些购房老百姓保驾护航呢?
没有《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的楼盘已销售殆尽,这样的房子能给购房者几分保障?一些房地产商打着“政府重点项目”的旗号搞开发、搞建设,至国家政策法规于不顾,明目张胆的违规建设、违规预售,严重侵犯了购房者的利益。
目前就国内开发商而言,预售资金是开发商流动资金的重要来源,许多开发商,特别是中小房地产开发企业,资金链很紧张,再加上土地成本不断上涨,开发商在拿到土地后就会面临这巨大的资金缺口。提前向购房者收取预付款,无疑的是能融入大量的资金来周转,开发商就可以不用向银行贷款或者是少贷款,来减少自己的投资风险和建筑成本。
对此,记者咨询了本社法律顾问,他表示:在没有取得预售许可证的情况下,所签订的购房协议肯定是无效的,开发商只有在资金投入等方面符合相应的规定,才有可能取得预售许可证。但购买没有预售许可证的房子,肯定是存在诸多风险的。开发商在没有取得相关证件时,就向老百姓售房,是属于违法销售,对消费者来说,已经构成了欺诈行为。
相关部门的答复
采访后记者就看到的相关问题采访了该县城乡建设局的谈局长和王局长,得到这样的答复:“我们县的房地产开发是存在点问题,安康阳光和南岭公寓均属于襄渝复线“震损民房理赔”项目,此前我们县政府和开发商已经协商好,开发的商品房一部分作为震损民房的赔偿,一部分商品房让开发商自己出售。对于“五证”不全,我们也在督促开发商老板办理,但是由于我们县商品房的趋势一路走低,商品房卖不掉开发商老板也很难抽出资金办理“五证 ”我局为了确保买房者的权益,于2009年8月28日和2011年10月10日两次以公告的形式在我县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
谈局长还解释道:“明珠国际开发项目属于白河县印刷厂企业改制项目,这项目由我们县政府牵头印县刷厂职工和开发商谈的洽谈的项目。目前,由于当前房地产市场不景气,开发的商品房卖不掉,明珠国际的开发商黄老板筹措不出资金也很着急,现在只能期待市场好转,我们在尽快催促开发商办理各种手续。”
白河县的明珠国际、安康阳光、岭南公寓开发的商品房都在没有完全取得“五证”的情况下基本以预售完毕,为何白河县政府职能部门领导却说商品房卖不掉,房地产趋势一路走低呢?作为主管部门既然知道“五证”不全预售商品房是违法的,那为什么不前去制止开发商预售商品房来保证购房者的合法权益呢?却要在线有线电视台滚动播出来向社会告知开发商手续情况,来提醒购房者注意呢?这里面的玄机让记者迷惑不解。
“治病”还是需要从“根”上治,白河县这一做法是欲擒故纵还是自欺欺人呢?购房者的利益又由谁来维护呢?
关于此事的进展本网将持续关注。
相关链接:《城市商品房预售管理办法》规定,取得商品房预售证应具备以下3个条件:(一)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权证书;(二)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三)按提供预售的商品房计算,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并已经确定施工进度和竣工交付日期。“对于25%的标准,业内一般以"建筑物露出地面"为准。”
按照国家国土资源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等相关规定,房地产商在预售商品房时应具备《国有土地使用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和《商品房销售(预售)许可证》,简称“五证”。我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规定,商品房预售,应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进行预售登记,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明。售楼广告和说明书必须载明《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批准文号。未取得《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的一律不得进行商品房销(预)售,也不得认购、收取预订款等各种形式变相预售商品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