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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校违规组织学生暑期打工 发生死亡事故拒担责

[日期:2012-10-11] 来源:中国新闻网  作者:侯伟胜 [字体: ]
        中新网郑州10月11日电(记者侯伟胜)河南省教育厅等部门曾联合下文,要求各普通高校不得组织各种形式的学生假期外出打工活动。在一些地方,这种要求并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与落实。近日,一名学生家长反映说,郑州科技学院今年暑期违规组织学生到工厂打工,其儿子打工期间遭意外伤害死亡,校方竟然拒绝做出赔偿。

  这名学生家长反映说:2011年9月初,他的儿子李X超进入郑州科技学院土建系就读。2012年6月24日,刚上完大一的李X超和其他同学一起,在四名老师的带领下来到江苏省苏州市瑞仪光电有限公司预岗实习,并被统一安排食宿。“土建系不到建设部门实习,却到电子公司,无论如何是解释不通的。”这位家长提出了质疑。

  据这位家长介绍,“8月份,该厂工人崔X辉与他人打架被开除赶出宿舍。由于床位紧张,带队的陈文东老师便把李X超安排到了原崔X辉的床位上。8月3日凌晨5时许,熟睡中的李X超在毫无防备的情况下,被崔X辉用木墩猛击头部和胸部,后经吴江市人民医院抢救无效死亡。”

  “经过多部门协商,瑞仪光电有限公司除为李X超个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外,另外赔偿10万元。崔X辉所在的劳务派遣公司也赔偿了6万元。当吴江市劳动部门要求郑州科技学院赔偿时,该学校的负责人既不赔偿,还推卸责任。从事情发生到现在已经两个的月,学校一个电话也没有打,一句安慰的话也没有。一个月前我们来到郑州科技学院讨说法,学院某领导盛气凌人地说李X超死亡与学院无关。”

  针对学生家长反映的问题,记者与郑州科技学院取得了联系。该院校长办公室的宋主任解释说,事情发生后,该院专门派三名老师到苏州协助处理善后事宜。李X超的家属事后已经从厂方及保险公司那里拿到了46万多元的补偿款。如果不是学校从中积极协调,根本拿不了这么多。回到郑州后,其家长又开始到学校闹,张嘴就要几十万,这简直就是讹诈。

  记者采访中了解到,今年暑假前,河南省教育厅、公安厅、人社厅及河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4部门曾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普通高等学校不得组织各种形式的学生假期外出打工活动,严格禁止与教育教学活动无关的单位和个人进校举办各种形式的宣传活动。而郑州科技学院2011年6月21日下发的《关于做好暑假期间学生安全工作的通知》要求:严禁任何部门和个人组织学生暑期外出打工;学校各系(部)、各部门及教职工、学生不得以任何形式组织学生参加外出打工活动;禁止校外任何组织及个人到我校组织学生外出打工,学校有关职能部门和系部要加强监管,坚决制止。

  既然知道暑期组织学生到工厂打工是违规的,为什么还要明知故犯?宋主任解释说,学校组织学生暑期打工,是自愿原则,并且和学生签的有协议。至于有关部门的规定,宋主任说政策和现实是两回事,其手头就有鼓励学校组织学生暑期打工的文件。但截至记者发稿,院方并没有提供出上述文件。

  郑州科技学院(原名郑州中原职业大学),2008年被教育部批准实施普通本科教育。


编辑:梦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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