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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铁施工事故为何像矿难一样频发

[日期:2013-05-09] 来源:新华社  作者:白靖利 [字体: ]
5月6日,正在施工的西安地铁三号线发生塌方事故,造成5名施工人员遇难。这起事故并不是西安地铁施工的首次,它曾在7个月内发生了4起事故。

  不仅是西安,杭州、北京、上海、深圳等地都先后发生过地铁施工事故。公众不禁质疑:地铁施工事故为何像“矿难”一样频发?

  工期和造价不合理是主因

  在媒体通报会上,西安市地铁建设指挥部副总指挥乔征称,塌方下场盾构结构不稳定,顶部和侧部塌陷,下雨也导致土质疏松。

  北京交通大学教授张顶立及博士侯艳娟认为,工程施工管理不力、施工设备及操作过失是城市地铁安全事故中较为普遍的两种类型。

  2008年杭州地铁事故后,中国工程院院士、中铁隧道集团副总工程师王梦恕认为“不合理的工期、不合理的造价,是影响安全、影响质量的一个主要原因。”一方面上马匆忙,前期的筹划和设计都比较草率;另一方面,没有考虑周边环境的影响和专家的意见;此外,赶工现象非常严重。

  耐人寻味的是,动工之前西安市地铁办曾与参加建设的21家施工单位、12家监理单位、21家勘察设计单位,分别签订了安全生产责任书和协议。21家施工单位分别缴纳300万元安全生产保证金,并立下安全生产“军令状”:承建合同期内发生人为事故,300万元保证金将予以没收。

  然而,就在立下“军令状”后的7个月内,西安地铁施工现场连续发生4起事故,其中2009年8月2日造成两人死亡。

  谁来为地铁事故“踩刹车”

  张顶立和侯艳娟认为,城市地铁工程建设过程中带有很大的不确定性,控制不力极易造成重大安全事故。

  城市轨道交通专家、上海大学终身教授戴世强撰文指出,地铁事故频繁发生乃是我国地铁建设超常规发展的结果,无论是科学技术研究还是人才储备都严重不足。

  一方面是超常规发展,另一方面却是各个环节“漏洞百出”。比如尽管工程施工严禁违法分包,一些单位还是“顶风作案”。

  比较常见的做法是,大公司、企业凭借牌子、资质中标后,将具体的承建项目转包给一些资质不够甚至根本不懂技术的建设单位或者个体户。例如杭州和西安先后被爆出施工人员并未参加过任何培训。

  本应对工程质量和安全发挥监督作用的监理单位,也存在“缺位”现象。一方面自身素质不够,另一方面监理和施工单位常常存在各种“说不清道不明”的关系,这些使得监督形同虚设。

  一位业内人士称,全国各地地铁事故频发,绝非偶然,“地铁建设项目背后的不规范、不透明以及急功近利,不出事才怪呢。”

  (据新华社北京5月8日电 记者白靖利)


编辑:刘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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