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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续:法院将案件移送至公安局

[日期:2015-01-20] 来源:人民网-法治频道   作者:未知 [字体: ]

人民网北京1月19日电(记者 李婧)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原院长“艳照门”事件有了新进展,记者今天获悉,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将小琴(化名)指控纪玉华涉重婚一案移送到重庆警方进行侦查。

2013年11月,有网民发帖称,“54岁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6个月。现女教师和父母在厦大讨说法,院长玩失踪。女教师欲跳楼,幸被救下。”同时,配发了纪玉华参加活动和亲吻一名女性隆起肚皮的照片。为此,厦门大学宣传部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曾表示,警方已经在调查之中,如果纪玉华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校方将严肃处理。该校外文学院表示,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

去年7月,该事件的女主角小琴向法院提起诉讼,控告纪玉华重婚。本网刊发了《“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续:女主角起诉其重婚》、《“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续:纪玉华涉嫌重婚案在重庆立案》两篇报道,对“厦大教授艳照门”一事进行追踪报道。

今天,该案件的自诉人小琴告诉记者,近日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作出决定,将此案移送到重庆警方进行侦查。

小琴给本网记者发来的“重庆市九龙坡区人民法院决定书”显示,该院于2014年7月11日受理自诉人小琴(化名)控诉被告人纪玉华重婚一案,自诉人和被告人纪玉华均向法院提交了相关证据。经审查,双方提交的证据之间相互矛盾,需要公安机关进一步侦查,因此决定将本案移送至警方进行侦查。

记者随后与法院核实,法院表示确实已经将案件移送给重庆警方。

【相关新闻:“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续:纪玉华涉嫌重婚案在重庆立案】

人民网北京7月22日电(记者 李婧)厦门大学外文学院原院长纪玉华的“艳照门”事件有了新进展,记者今天获悉,纪玉华涉嫌重婚罪一案,已经在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正式立案。

去年11月,有网民发帖称,“54岁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6个月。现女教师和父母在厦大讨说法,院长玩失踪。女教师欲跳楼,幸被救下。”同时,配发了纪玉华参加活动和亲吻一名女性隆起肚皮的照片。为此,厦门大学宣传部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警方已经在调查之中,如果纪玉华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校方将严肃处理。该校外文学院表示,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

今年7月2日,本网刊发了《“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续:女主角起诉其重婚》,对“厦大教授艳照门”一事进行追踪报道。小琴的代理律师,重庆智豪律师事务所律师张智勇告诉记者,7月18日,法院通知立案。

【相关新闻:“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续:女主角起诉其重婚】

人民网北京7月2日电 (记者 李婧)“不是要他给抚养费,要他负刑事责任!”今日,“厦大教授艳照门”事件女主角小琴(化名)对记者表示,她已正式向法院递交诉状,将厦大教授纪玉华告上法庭,且不是民事纠纷,而是刑事自诉案件。记者从其代理律师处也获悉这一消息。

去年11月,有网民爆料称,“54岁的厦门大学外文学院院长纪玉华,谎称自己离婚26年,欺骗重庆一高校27岁女教师,并致其怀孕6个月。现女教师和父母在厦大讨说法,院长玩失踪。女教师欲跳楼,幸被救下。”同时,配发了纪玉华参加活动和亲吻一名女性隆起肚皮的照片。对此,厦门大学宣传部负责人接受媒体采访时说,警方已经在调查之中,如果纪玉华确实存在违法违纪行为,校方将严肃处理。该校外文学院表示,纪玉华已经不再担任院长职务。


编辑:范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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