欠债不还 同事妻子变成老赖
老赖缺席 债主诉讼竟被驳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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和谐陕西网讯 自古以来,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现实生活中却时常会出现欠债不还却振振有词的人,这类人被冠以新的称谓“老赖”。
贵人相助做生意
田会霞是陕西兴平人,退休前在中铁二十局四处工作。在原单位工作期间,同事王亚与田会霞全家关系较好。2012年初,已经离职并创立贵州玄龙贸易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玄龙公司)的王亚为了扶持田会霞全家,口头约定田会霞可以玄龙公司的名义向邢台银尊钡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钡盐公司)提供重晶石,由玄龙公司与钡盐公司进行结算,待货款到账后再如数返还给田会霞。
从2012年5月19日至2015年,业务进展顺利,货款均能及时由玄龙公司的出纳付曼(王亚的妻子)如数转给田会霞。
王亚去世款难要
2015年9月,王亚因急病身亡,玄龙公司由妻子付曼负责管理(玄龙公司注册资本1000万元,其中王亚持股80%,妻子付曼持股20%)。
2015年11月6日,出于对王亚妻子付曼的关心,田会霞和弟弟专程前往贵阳探望安慰付曼,并前往王亚的墓园祭拜。
鉴于王亚去世后,仍有387504.52元货款未能支付给田会霞,在与付曼交流的过程中,付曼承认并答应还款,并让田会霞给她两个月时间(细心的田会霞对谈话做了录音)。然而,两个月后,付曼再也联系不上了。
欠款难要上法庭
田会霞催要欠款没有找落的时候,得知在王亚刚刚去世一个多月时,王亚的母亲王天竺竟主动放弃儿子两套房产和三家公司共计1195.2万元股权的继承权。更为蹊跷的是,2016年6月12日,付曼将玄龙公司法定代表人变更为范斌。
鉴于王亚去世后,许多事情扑朔迷离,为了催收欠款,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田会霞将玄龙公司和付曼告上法庭。2016年10月24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正式立案。
2017年5月12日,贵州省贵阳市花溪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如下:驳回原告田会霞的诉讼请求,案件受理费4029元及公告费由原告田会霞负担。
讨要欠款再上诉
“我相信法律,不远万里到贵州催要欠款,证据确凿,法院却认为我与钡盐公司业务往来的证据不足和欠债人未出庭,录音光盘无法确认其三性为由一审驳回我的诉讼请求。我将继续上诉,用法律武器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田会霞气愤地告诉记者,并出示了两份证据:一是钡盐公司出具的田会霞供货证明;二是付曼承认拖欠货款并答应两个月归还的录音整理。
2017年6月,田会霞为了索要欠款,直面老赖,已再次上诉。据悉,贵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已受理,并定于2017年10月17开庭。
后记:老赖,一般指失信被执行人。最高人民法院执行局2013年11月14日与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签署合作备忘录,共同明确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信息纳入征信系统相关工作操作规程。记者百度“老赖”两个字,映入眼帘的第一条是“全国失信被执行人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