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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厅级官员52岁就退居二线又闪电落马 内幕曝光

[日期:2018-01-15] 来源:观海解局  作者:未知 [字体: ]

原标题:正厅级52岁就闪退二线的内幕曝光

法制晚报·看法新闻(记者张莹 编辑岳三猛)52岁就退居二线、又闪电落马的黑龙江正厅级干部张晶川涉嫌受贿案的部分细节,近日获得披露。

两份地方法院的判决显示:张晶川任牡丹江市委书记时,曾在办公室收受两笔贿赂。一次是10万人民币,帮他人女儿安排工作;另一次是10万美元,帮开发商铲事儿。

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这名36岁即位列副厅的重量级官员,曾在黑龙江三个地级市担任党政一把手。双开通报显示,此人除了敛财、搞不正当性关系,还曾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与他人串供。

 

就在办公室,收开发商10万美元

2017年12月27日,黑龙江省密山市人民法院对两起行贿案件做出一审判决。看法新闻记者注意到,这两起案件的被告人均与原黑龙江省人大常委会正厅级干部张晶川有关。

2017年11月14日,被告人张维修涉嫌行贿案在密山法院公开开庭审理。经审理查明,2011年12月7日,在时任牡丹江市委书记张某办公室内,张维修为其女儿安排工作一事,送给张某10万元的银行卡。

该案在开庭审理过程中亦无异议,且有证人张某证言。最终,张维修因犯行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一年。

另一份判决书显示,被告人时延峰为牡丹江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2011年11月,时延峰在中共牡丹江市委书记张某办公室,代表江湾公司送给张某10万美元(折合人民币634360元)。

他的目的是:在不符合相关合作协议及建设合同的情况下,让政府向江湾公司返还拆迁资金人民币8000万元,或由政府回收江湾公司在某工程中应当开发建设的2号、3号、5-3号地块。

最终,牡丹江江湾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犯单位行贿罪,被处罚金60万;时延峰犯单位行贿罪,获刑2年、缓刑3年。

52岁退居二线,之后闪电落马

上述收钱的张某究竟何许人也?看法新闻记者梳理公开资料发现,2011年2015年期间,担任牡丹江市委书记的是张晶川。

此人在资历很老,36岁便出任黑龙江省财政厅副厅长,40岁出头位居正厅级,曾先后担任过三个地级市的党政一把手。

1964年2月出生的他16岁就参加工作,曾在大庆干了20年,先后担任大庆石油管理局房产公司财务科副科长、科长;大庆市财政局副局长兼大庆市农业开发办公室副主任、大庆市财政局局长、党组书记等职务。

2000年,其升任省财政厅副厅长、党组成员,当时他年仅36岁。5年后,张晶川调往黑河,担任市长。

3年后,也就是2008年1月,张晶川转赴牡丹江,先是担任3年市长,后升任市委书记,并在此岗位上待了4年。

也就是在此期间,张晶川先后收受了上述张维修、时延峰等人的贿赂,折合人民币70余万。

2015年3月,张晶川再次换岗,赴黑龙江又一重地——绥化,担任市委书记。2016年11月9日,他还出席环保督察工作汇报会,9天后就落马。

令人吃惊的是,官方通报其涉嫌严重违纪时,他的身份变成了省人大常委会正厅级干部。换句话说,此人是“闪退二线”后被查。而事发时,张晶川刚刚52岁。

2016年底,黑龙江省纪委曾对张晶川等市县一把手腐败案进行剖析,发现他们收受礼金问题大多发生在春节期间。

2017年5月公布的双开通报显示,张晶川除了常见的敛财、搞不正当性关系、搞权权交易等,还打探涉及本人的问题线索,与他人串供和隐匿、转移违纪所得,对抗组织审查。

2017年6月,黑龙江省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对张晶川决定逮捕。目前此案尚无开庭或者宣判的公开报道。


编辑:范莉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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