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年42岁的郝玲是兰州人,被西安一妇女翁某请来做保姆。2009年12月30日11时许,郝玲带着翁某4岁的儿子乐乐(化名)离开了家。随后,郝玲给乐乐父亲打电话,称乐乐
被绑架,如果想赎回儿子,必须给100万。2010年1月1日下午,民警在东六路和尚勤路十字附近巡查时,透过一美发厅玻璃门窗看到,一小男孩正向外张望,后民警确定孩子就是乐乐,而在此烫头发的郝玲当场被抓。
郝玲交代绑架指使者是翁某,乐乐是翁某和其情人——一个做房产生意的老板的孩子,而该老板此时已向她提供的卡上打了50万元。目前,郝玲和翁某已被刑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