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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警刑讯逼供他人交代密码 搜走银行卡取钱放人

[日期:2008-04-16] 来源:  作者: [字体: ]
    咸阳市公安局民警刑讯逼供一“疑犯”,并将其银行卡搜走,逼问密码,将卡上7000元钱取走后将其“释放”。

    被当做疑犯带到刑警队调查,却遭遇刑讯逼供,身上的银行卡被搜走,卡上7000元被刑警取走“暂扣”。

    陕西省咸阳市公安局秦都分局刑警大队民警承认

讯问的方法有些“过头”,并向受害者致歉。

    被带到刑警队“屈打成招”

    4月11日下午5时许,男子侯龙在秦都区居住地突然被几名民警戴上手铐,带到秦都公安分局刑警大队一楼。

    侯龙说,他当时双手被铐,被吊了起来。开始,有民警质问他“是否偷了摩托车?”他说没有。接着,先后有5名民警对他拳打脚踢,到后来干脆用警棍抽打。最后他屈打成招,并在民警的施压下捏造了两个“犯罪同伙”和“经过”。其间,他随身携带的2190元现金和手机、身份证等物也被民警收走。当晚11时许,他被迫带着民警来到其姐夫家中,将姐夫张宗民带回大案队接受讯问,张宗民在讯问中也被打。

    说出银行卡密码后被“释放”

    侯龙说,12日早上,一民警在殴打中让其说出农行储蓄卡密码。当天下午2时许,储蓄卡里的7000元被民警取走。民警又让其写了一个将两名“同伙”交给公安机关的《保证书》,并令其在一张写有“暂扣8500元”的《暂扣单》上签字。下午5时许,民警归还给他500元和手机、证件,让其去寻找“两名同伙”。侯龙随后在当地医院检查,诊断结果显示:全身多处软组织损伤,其中手腕和脚踝红肿、软组织严重损伤,8到10处肋骨压伤。4月13日下午,气愤的张宗民以及家人来到秦都公安分局刑警大队讨要说法。

    4月14日上午11时许,刑警大队张守刚副大队长和大案队吕军中队长通过一位中间人,约见了张宗民和侯龙的妻子,希望用赔偿的方式解决此事,但遭到张宗民的反对,并提出了:“一,还我公道,公开在媒体上道歉;二,处理相关打人的民警;三,退还暂扣款并经济赔偿。”

    下午3时,秦都公安分局得知此事后,立即责令分局纪检委着手调查。下午5时许,刑警大队张守刚副大队长称他已就此事向两位受害者道歉,并承诺“该看病看病、该赔偿赔偿”。

    大案队吕军说,之所以将侯龙带回讯问,是因为有人举报其偷盗摩托车,而其身上的伤是因为戴手铐和脚镣“越动越紧”所造成的,但他也承认在整个讯问过程中,讯问方法有些“过头”。至于让侯龙说出密码和从卡中取钱,都是经过其同意、自愿的,而“暂扣款”只是为了约束侯龙将另外两名“同伙”找到,一旦能证实侯龙无罪,这些钱还是会退还的。《华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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