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陕西向515万人发放与物价挂钩的临时生活补贴

[日期:2011-07-12] 来源: 新华社   作者:石志勇 [字体: ]
  新华社西安7月12日电(记者石志勇)为切实保障低收入群体生活水平不受基本生活费用价格上涨影响,陕西省政府于2010年12月决定将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上涨相挂钩,发放基本生活费用补贴,截至2011年上半年享受这一补贴的人数已达515万人。
    据了解,从2010年12月29日建立并启动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挂钩机制以来,截至2011年上半年,陕西省已向515万人发放临时价格补贴,发放金额达1.29亿元,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物价上涨对低收入群体生活的影响。
    陕西省建立的低收入群体基本生活费用补贴与物价挂钩机制,规定单月居民基本生活费用价格指数涨幅超过5%时,将对农村五保户、城乡低保对象、失业保险金领取人员、企业退休职工、农村寄宿制学校学生、大中专院校困难生等群体发放基本生活费用补贴,具体标准为:农村每人每月按所在市低保标准的10%发放,城镇每人每天补贴1元,以设区市为单位每季度核发一次。对年收入低于2.5万元的职工,所在企业要参照这一标准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所需资金列入成本。

编辑:寇娇洁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


销售技巧 主持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