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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黑头目自称太阳喜爱开会 被抓时正听工作报告

[日期:2011-07-29] 来源:红网-潇湘晨报   作者: 记者张祥 实习生康希 [字体: ]
他叫杨丹,31岁,是涉黑团伙的老大。故意伤害、非法拘禁、寻衅滋事、敲诈勒索……这些事他和“马仔”们都干过,2010年8月20日,120多名警察冲进该团伙的大本营时,杨丹正组织召开“公司骨干大会”,听取手下人的“工作报告”。

  杨丹曾自称“太阳”,把手下人称为“向日葵”,“太阳照到哪里,向日葵的头就朝向哪里。”直到公开逮捕大会上,这个“太阳”看到自己尚不能走路的孩子,才低下头哭起来。

  警方介绍,目前共抓获团伙成员60多人。该团伙涉案150多起,涉嫌罪名12个。

  记者了解到,此案将于近期开庭审理。

  本报记者张祥 实习生康希

  通讯员李刚彪 衡阳报道

  案件频发,幕后指使者是同一人

  从2009年7月份开始,衡阳市珠晖区一家禽市场的老板唐文勇就不得安宁,不断有人找他,要求收购他的公司。他知道,对方是想垄断珠晖区的家禽市场,于是死活不答应。为此,市场大门先后多次被对方找人用渣土堵死。2010年1月27日下午5点多,唐文勇在自家公司门口被7个人砍成重伤,他还没弄清状况,那伙人就四散逃跑了。康复之后,他吓得躲到广州去了。

  2010年6月20日,一名叫肖海军的男子被人绑架,此前几天,他曾被人用手枪枪托打伤。缘由是他和一个名叫李春红的人打麻将时,赢了对方的钱,李春红要求他退钱。他退了钱后,李春红还不罢休,继续敲诈、绑架。

  同类的案件发生了多起。衡阳市珠晖区公安分局刑侦大队经过侦查,初步断定这些案件可能是同一伙人所为,经过串并调查,发现其背后站着同一个人:时年30岁的衡阳人杨丹。他经营着一个属于自己的“团队”,多起故意伤害、非法拘禁、敲诈勒索案件的涉案人员均是杨丹的“马仔”,杨丹则是幕后指使人。

  从2010年7月开始,珠晖区公安分局开始暗中调查这个团伙,并将情况汇报给衡阳市公安局局长徐发科和副局长谢先进,两人亲自物色了一个秘密侦查小组,深入珠晖区酃湖乡、东阳乡、茶山镇以及他们的“大本营”所在地凌江大酒店,进行暗访调查和秘密取证。

  突然抓捕,他正在听“工作报告”

  侦查人员发现,杨丹有犯罪前科,他手下至少有26个骨干成员。他们以“公司”名义存在,要求所有组织成员把“公司”的利益摆在第一位,并对组织成员进行了分工,杨丹是“董事长”,李春红为“副总”,手下还有专管财务的“会计”,开设赌场和放高利贷的“业务员”,甚至成立了一支“特别行动队”——就是实质上的打手队伍。侦查人员暗访期间,该“公司”正安排人招募小姐,准备开展卖淫活动。

  杨丹有个最大的喜好:开会。他会不定时地把手下人召集起来,召开“公司骨干大会”,每个“部门负责人”要轮流进行“工作汇报”,会议通常持续整个通宵。开会同时,他们会“溜麻古”。

  2010年8月20日,杨丹又组织开会了。这是难得的抓捕时机!晚上10点多,徐发科和谢先进带领120余民警对凌江大酒店进行突击清查,警方冲入酒店4楼时,杨丹毫不知情,他正在听取手下人的“工作报告”。

  正在作“报告”的马仔李利反应很快,突然跳窗,从4楼跳到2楼,闪进一个房间内,悄悄躺在床上假装睡觉。民警进入这间房时,女房客睡眼蒙眬,竟不知身边躺着一个陌生男人。

  包括杨丹在内的7名团伙骨干以及55名涉案人员被抓获,并缴获大量毒品和吸毒工具、管制刀具,扣押现金10余万元、轿车五辆、手机50台等一大批赃款赃物以及物证书证。

  看到孩子,他终于哭了起来

  2004年1月,因故意伤害他人,杨丹等人被市珠晖区公安分局抓获归案,杨丹被法院判处三年有期徒刑。出狱后,他悟出一个道理:靠个人力量太单薄,容易受人欺负,没有一帮铁杆小弟撑腰,没有自己的社会名气就寸步难行。

  刑侦人员说,杨丹可谓十足的“硬汉”。2010年5月11日,杨丹因指使手下涉嫌故意伤害被珠晖区广东路派出所刑拘,但因手下小弟段平顶罪,他于6月9日被释放。从派出所出来后,他开着车围着酃湖转了好几圈,碰见一个人就说:“你看我犯法了吗?”他甚至大声放言:“我不仅要让酃湖、茶山、东阳人的身体属于我,还要让他们的心也属于我!”

  2010年10月21日,衡阳市公安局在珠晖区酃湖乡双江小学召开杨丹涉黑犯罪团伙案情通报会,并对该组织的16名骨干成员进行公开逮捕。逮捕大会上,杨丹始终昂首挺胸,他突然看到台下两个熟悉的身影:母亲抱着他还不能走路的儿子,这才哭了起来。

  缴获枪支3支,缴获毒品麻古5958粒

  目前该案已缴获枪支3支(其中仿六四手枪一支、德国造PPK手枪一支、转盘雷鸣顿长枪一支),子弹4发,缴获毒品麻古5958粒,缴获砍刀等管制刀具24把,扣押涉案赃款20余万元、扣押涉案轿车5辆。

  公安机关已查明,2007年1月以来,杨丹及其组织成员共实施作案53起,其中故意伤害3起,贩卖毒品9起,非法拘禁3起,抢劫1起,寻衅滋事21起,敲诈勒索4起,非法持有枪支1起,非法经营6起,赌博3起,强迫交易1起,故意毁坏财物1起,造成3人轻伤,20人轻微伤,多名被害人遭受经济损失的严重后果。

  他“纪律”森严,犯错误要挨鞭子 [刑侦人员谈杨丹]

  本报衡阳讯  案件主办人员衡阳公安局珠晖分局刑侦大队大队长肖磊说,该团伙“纪律严明”,新加入的成员入会需交纳入会费一万元,并跪拜关公、上香,同时在此过程中向其灌输组织的要求和规矩。杨丹要求,作为小弟必须尊重“大哥”,服从“大哥”的一切安排,充分体现“大哥”的核心地位。

  杨丹定了一些“铁的纪律”:“公司”内部要加强团结,对外要齐心,不能因为贪生怕死拖兄弟们的后腿。“公司”成员一切行为要有意义,即能够为“公司”带来好处和利益,不能因为私愤招惹是非影响“公司”的发展。

  “公司”奖惩措施十分严格,凡小弟有红白喜事,公司都向其派送红包一万元。凡是工作不力或违反上述规矩的,轻则挨骂被皮带抽,重者用香火烫。团伙成员李春红、刘元柏、李利因几次犯错误受到鞭抽的惩罚。成员罗昌平因几次“搞业务”(从事违法犯罪活动)、开会时去得慢,被杨丹用烟灰缸将其头、脸击伤,当场晕倒。

  记者张祥 实习生康希


编辑:寇娇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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