背景:#EDF0F5 #FAFBE6 #FFF2E2 #FDE6E0 #F3FFE1 #DAFAF3 #EAEAEF 默认  
阅读内容

12岁女孩的生命的传递:爸爸,我想把器官捐出来

[日期:2012-12-03]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谢洋(记者) 吴勋 沈洁(通讯员) [字体: ]
 

  我会为了何玥好好活着

  金宝乡中心小学六(2)班班主任何兰鲜始终记得第一次见到何玥的印象,那是一个“长着圆圆的脸蛋,眼睛透着纯真,秀气的头发透着灵气”的小姑娘。

  作为一名留守儿童,何玥的懂事让老师记忆犹新:她知道父母在外打工很辛苦,别的同学爱买一些零食、小饰品,可她却从不乱花零用钱,父母给了她一本存折,她都是有计划地用。

  何玥的好朋友刘桃兰最难忘的是,那次学校组织为患有“马凡氏综合症”的阳朔中学学生刘广宏捐款,何玥把身上仅有的10元钱全捐了出去。刘桃兰问她“你捐这么多,回去还有车费吗?”何玥回答说,没关系,大不了走路回去,多一分钱就多一份力量也多一份希望。

  还有一次,刘桃兰去何玥家做客,看到何玥正蹲在地上帮奶奶选金桔。刘桃兰想帮她,何玥却说,“不用了,你坐吧,来者是客”。过了一会儿,忙完手里的活儿,何玥又张罗着去烧午饭了。

  在这个位于阳朔县西部的小山村里,很多留守儿童就是这样独立而坚强地长大着,刘桃兰觉得,何玥表现得比同龄人更坚强、更成熟。

  听到何玥捐献器官的消息后,何兰鲜很感动,但没有太多的惊讶。在一堂语文课上,课文《永生的眼睛》讲的正是作者琳达的母亲、父亲、女儿先后为盲人捐献眼角膜的感人事迹。听着老师的讲述,何玥流下了眼泪,她在采集本上工整地抄下了一段课文:“一个人所能给予他人的最珍贵的东西莫过于自己身体的一部分……如果我们死后的身体能有助于他人恢复健康,那么我们的死就是有意义的。”

  按照国际惯例,器官捐献应遵循回避原则,即捐献者与受捐献者不互通信息。但这一次由于情况特殊,医院破例让索朗旺青的父母到何玥的家中去探望亲人。11月21日,在阳朔县金宝乡长乐村东头的一间土坯房里,索朗旺青的父母将洁白的哈达和一幅绣着布达拉宫的刺绣献给了何玥一家。索朗旺青的父亲说:“按照藏家传统,受了这么大的恩惠,必须知道恩人是谁,并且永远记住她,终生为其祈祷、祝福。”

  12月1日,在一八一医院见到索朗旺青时,他已经可以下床走路了,主治医师介绍说,移植的肾脏在索朗旺青体内已经长大了一厘米,不仅没有发生排异而且生长得很好。这个有些羞涩地藏族男孩表示,他会为了何玥好好地活着,替她看看这个美好的世界。()

上一页123  GO

编辑:薛芝

推荐 】 【 打印
相关新闻      
本文评论       全部评论
  http://www.xbgcw.net/show.aspx?id=18150&   (1482002532 ,12/19/2016 19:36:32 )
  http://www.xbgcw.net/show.aspx?id=18150&   (1482002532 ,12/18/2016 06:56:22 )
发表评论
  • 尊重网上道德,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各项有关法律法规
  • 承担一切因您的行为而直接或间接导致的民事或刑事法律责任
  • 本站管理人员有权保留或删除其管辖留言中的任意内容
  • 本站有权在网站内转载或引用您的评论
  • 参与本评论即表明您已经阅读并接受上述条款


点评: 字数
姓名:
内容查询


销售技巧 主持人培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