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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北海动用警力强制拆迁 政府强推“株连拆迁”

[日期:2010-10-18] 来源:中国青年报  作者: [字体: ]
    五个“非常”下的“株连拆迁”

  家住白虎头村文教路的李女士是2009年4月跟政府签署拆迁协议的。“我有个女儿在北海市内教书,如果我不签,教育局就说把我女儿调到山区去教书。”回忆起被政府强逼拆迁的过程,李女士忍不住抹眼泪。

  2009年3月,春季学期刚刚开学,李女士的女儿突然回到了家中。“怎么不用上课了?”李女士疑惑地问道。女儿回答说,校长让她回家做家人的思想工作,劝母亲早日在拆迁协议上签字。

  出于对政府违背村民意愿实施拆迁的不满,个性倔强的李女士一直拒绝在拆迁协议书上签字。尽管政府工作人员、女儿学校的校长多次找到她,她依然没有松口。

  两个月过去了,没有做通母亲工作的女儿依旧没能回到学校教书。一天,女儿哭着对母亲说:“老妈,你不签,我不怪你,但是我没有了这份工作,要出去再找。以后,家里房子迟早也要给人家推掉,你钱得不到,我又没了这份工作,那不是惨了!”

  随后,李女士问前来做工作的政府工作人员,如果她签字卖房子给政府,是不是孩子就可以回去上班了?对方肯定地回答说,“你签了,她明天就可以回去上课。”

  无奈之下,李女士最终在拆迁协议上签上了自己的名字。

  事实上,遭遇“株连拆迁”的远不止李女士一家。在北海市自来水公司工作的高女士,从2009年3月到9月,被停工要求回到咸田村,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停工近半年的高女士从2009年5月开始,被停发了奖金。一份盖有“北海市自来水公司”公章的通知中写道:“由于你在银滩拆迁工程中未能按上级有关部门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做通家属的思想工作”,“从5月1日起扣除你本人月度效益工资”。

  许坤在网上公布的一份名为《关于协助做好银滩改造拆迁户尽快签订协议工作的通知》中,五个“非常”的拆迁指示触目惊心:“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要求采取非常办法、非常措施、非常力度、非常政策、非常速度,限期完成银滩改造被拆迁户120多户协议签订工作。”因为许坤的母亲林瑞兴至今未签订协议,通知要求许坤所在的白虎头村村委会,在“接到通知后,督促该同志必须在1个月内全脱产做好亲属(亲戚)的思想教育工作,签订好拆迁协议。逾期没有完成任务的,区纪委、区委组织部、区监察局将对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和责任人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问责”。通知下方盖有中共北海市银海区纪检委、中共北海市银海区委组织部和北海市银海区监察局的公章。

  今年4月,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北海市银海区区长邓昌达对“株连拆迁”的现象予以了承认。他说,在“银滩中区二期改造工程”的拆迁工作中,一些单位急于求成,工作方式方法简单,的确要求公职人员返村做亲属思想工作,由此产生了所谓的“株连”现象,在社会上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下一步,北海市将对银滩中区二期工程建设全过程进行全面核查,避免再出现任何违法、违规问题。

  但是,时至今日,没有任何单位和个人因为“株连拆迁”受到问责和处理。

  离开银滩后,未来在哪里

  在经历了7日和8日的司法强制拆迁后,这几天,白虎头村暂时恢复了平静,但那些坚守在自家房屋内的村民依然能感到一种紧张的氛围。穿着迷彩服的边防武警在村外来回巡逻,政府、法院的车辆和工作人员不时在村子里出没,对拒绝拆迁的居民做工作。

  “当初,政府要求我们签协议的时候,说这是社会主义新农村基础设施改造项目,可既然是改造的话,为什么要我们离开祖祖辈辈生活的土地。”许坤的哥哥许猛向记者表示,其实,他们提出的要求并不高,甚至不要政府的赔偿。他们只是希望,能在改造之后,政府在离海滩最近的一线和二线开发,在白虎头村的“边角”留一个村民可以有生活来源的地方。但他们得到的答案是“不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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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刘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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