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偿不合理流血事件突发 据一位党姓村民介绍,2012年3月,该村约300亩林地与自然植被(其中包括8座坟墓)塌陷,村民知道此情况后于3月8日下午来到鑫轮煤矿,50多位村民挡在鑫轮煤矿的副斜井口,把运煤的农用车全部堵在了井下,后在多方协商下,才缓和了僵局,载满煤的农用车全部出了矿井。3月10日,几十名矿工与村民发生冲突,冲突中一人头部被砸伤、一人胸部被木棒戳伤,后经当地政府、民警的控制,事态才未恶化。 在堵矿事件发生后,乡政府于2012年4月17日通知鑫轮煤矿和二道沟村村委,就鑫轮煤矿占地补偿一事进行座谈。当日,在乡政府的主持下,鑫轮煤矿与二道沟村委达成协议——《关于解决二道沟村与鑫轮煤矿有关问题的协议书》(后简称《协议书1》)和《矿村帮扶协议书》(后简称《协议书2》)。 《协议书1》中对近年来鑫轮煤矿占用土地、二道沟村人畜饮水困难、道路状况差、矿建引起二道沟村新近塌陷及水地起旱等问题进行补偿,由于该协议并未按照国家的相关补偿标准进行合理补偿,二道沟村村民至今仍未签署该协议。 而《协议书2》中商定的内容则为:鑫轮矿业决定给甲方一次性帮扶解决二道沟村过去因办矿产生的费用和村民入股办矿资金捌拾陆万元整。二道沟村要妥善做好有关问题处置工作,决不允许在因此问题而引发新的矛盾。并约定该笔资金将于2012年4月底兑付给二道沟村委。当天,包括西沟办事处、二道沟村委及鑫轮矿业均签署了该协议,但就此,当地村民表示质疑,“不知道该村村委是在怎样的情况下才同意签署的,因为该协议他们认为并不符合国家的相关规定。” 而神木县委在回复中仅表示,补偿问题均采取了县政府的高限或远远高于标准解决的,八户人家的坟已根据县政府标准进行补偿。既然在补偿问题上县政府均按上限标准来进行,村民们却为何不欣然接受呢? 为此,记者于2012年8月22日致电党姓村民,该村民说:“虽然补偿款已经在乡政府财务上,但由于大家都不同意上述协议书中的内容,所以补偿款还没有落实到每个村民的手上。” |